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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构建高质量慈善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近日,河南省鹤壁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构建高质量慈善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构建高质量慈善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鹤壁市慈善工作,加快推进鹤壁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要求。

  《意见》要求,坚持鼓励支持和监督管理并重原则,以促进共同富裕为目标,以构建党委政府领导下的枢纽组织带领、慈善组织实施、社会公众参与的慈善服务体系为抓手,进一步畅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民生保障、乡村振兴、养老助老和困难群体救助渠道,持续推进依法治善、依法促善、依法行善,逐步形成具有鹤壁特色的全民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意见》提出了三项任务目标。

  第一,构建有宽度、有深度、有温度的慈善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枢纽矩阵。鼓励慈善组织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尽早成为枢纽型慈善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设发展枢纽型慈善组织,形成市县两级上下联动、协同发展的枢纽型慈善组织矩阵。

  二是壮大慈善队伍。不断扩大慈善服务可及范围和受益人群,努力形成覆盖公益慈善各个领域、布局合理的现代慈善组织发展格局;拓展慈善服务纵深,规范有序发展社区慈善事业。积极探索发展慈善信托模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工作者和民众参与慈善活动,开展志愿服务。

  三是建强慈善力量。支持慈善组织实现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慈善服务人才职业化、慈善组织运营的实体化和规范化,支持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税前扣除资格,申办公开募捐资格,提高依法慈善能力。

  四是创新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市、县”两级枢纽型慈善组织与“市、县、镇街、村社”四级慈善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联动服务的“2+4”慈善服务模式,推进慈善工作、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融合发展。

  五是发挥慈善作用。积极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共同富裕。广泛开展抗灾救灾、养老助老、扶贫济困、救孤助残、助学助医、慈善公益等活动,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帮助困难群体摆脱困境、改善生活。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

  第二,建强多元化、规范化、协同化的综合监管体系。《意见》提出,增强慈善行业自律,建立慈善领域联合型、行业性组织,完善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增强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协调处理社会反馈,及时回应公众举报和投诉事宜。《意见》鼓励社会监督,支持公众和媒体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对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以及慈善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

  第三,创优阳光的、积极的、开放的慈善发展环境。《意见》提出,落实优惠政策,健全激励制度。探索建立慈善激励机制,对为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单位个人、法人进行表彰。建立完善慈善志愿者志愿服务记录、嘉许和回馈制度,鼓励更多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强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积极促进建立慈善工作体制机制,会同有关单位合力协调解决慈善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大支持力度。发挥财政性资金在购买慈善组织服务中的导向作用,健全彩票公益金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制度,形成多元参与、共同发展的慈善服务格局,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慈善组织服务的绩效评价体系,提高慈善组织服务效能。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媒体报道、社交平台、公益广告、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来源:鹤壁市民政局)